中国风能与太阳能产业协会经费收支办法
中国风能与太阳能产业协会
经费收支办法
根据《中国风能与太阳能产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协会工作正常运转,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以会养会的原则,现就协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经费来源
1、由会员企业缴纳会费,其缴纳标准为(按年度计算)
会长单位:4万元;副会长单位:2万元;常务理事单位:5千元;理事单位:3千元;会员单位:2千元
交费时间:每年年初
2、社会有关方面资助
3、协会自办经济实体创收
二、经费的开支
1、用于产业协会单位开展各种专项研究、经济交流、信心活动;
2、用于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务费以及各种专业会议等会务费用补贴;
3、用于创办信息网、信息刊物;
4、用于购置为会员服务的专用信息等设备;
5、用于表彰奖励先进部门、单位;
6、用于咨询、联络、考察、资料印刷等日常办公费和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差旅费
7、聘用的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津贴(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8、用于协会的其他专项活动。
中国风能与太阳能产业协会秘书处
2010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