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解读暨全国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肿瘤技术规范化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卫生部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临床应用新技术按照规定报批。
为规范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卫生部特制定《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开展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中国医师协会继续作为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负责相关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卫办医政函〔2011〕541号)。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规范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人员管理,中国医师协会拟于2015年4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解读暨全国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肿瘤技术规范化培训班”,期间召开中国医师协会放射性粒子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成立会,培训结束授予继续教育I类学分。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全国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管理思路
2、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
3、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管理办法详解
4、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制订的指导思想及要点
5、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审核的审核流程
6、医疗机构申报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审核要点
7、医疗机构填写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审核相关文件的注意事项
8、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实地审核工作问题总结与交流
9、卫生技术评估理论与实践
10、放射肿瘤的基本概念
11、放射治疗物理学的基本概念与临床应用
12、放射性粒子治疗的原则与实践
13、CT引导放射性粒子治疗肺癌
14、腹部实体肿瘤放射粒子植入治疗
15、MRI引导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肿瘤
16、CT引导放射性粒子治疗脊柱肿瘤
17、放射性粒子治疗纵隔淋巴结转移癌
18、眼底肿瘤放射性粒子治疗
19、超声引导放射性粒子治疗地位与实践
20、治疗计划系统设计与实践 (授课专家及详细日程以第二轮通知为准)
二、参会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负责人;医院院长、医疗副院长、医务处相关负责人;
2、全国各医疗机构肿瘤科、呼吸科、胸外科、普外科、肝胆外科、胃肠外科、泌尿外科、消化科、介入影像科、核医学科、介入超声科、骨科等相关科室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5年4月25日-2015年4月28日 4月25日报到 北京市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1580元/人,食宿费、资料费实收,统一安排,统一开具发票。
五、报名办法
参加研讨班的同志,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附件)后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回复具体举办地址及报到事宜。
联系电话:010-51524203 64177659 64177023 13911085943 13021022225
回执传真:010-51524202 E-mail:ysxhpxb@yeah.net
联 系 人:韩老师 李老师
中国医师协会
2015年1月19日